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 放弃抚养权的模版((放弃抚养权书面材料有效吗))

放弃抚养权的模版((放弃抚养权书面材料有效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3:22:15 浏览量:16

放弃抚养权书面材料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抚养孩子一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

放弃抚养权书面材料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抚养孩子一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利益最佳利益的角度考虑,不应强行要求父母任何一方负担抚养费。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利益最佳利益的角度考虑,不应强行要求父母双方负担抚养费。

上面的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

综上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利益最佳利益的角度考虑,不应强行要求父母双方负担费用。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抚养权 放弃 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