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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可不可以不分割财产(诉讼离婚没分割财产怎么办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0:31:29 浏览量:29

1. 诉讼离婚没分割财产怎么办 2. 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问题? 3. 相关阅读:民法典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诉讼离婚没分割财产怎么办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另一方在离开案件的若干天后才会发现原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

诉讼离婚没分割财产怎么办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另一方在离开案件的若干天后才会发现原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另一方在离开案件以后才发现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此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问题?

债权是因夫妻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对外债权,夫妻之间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债权,它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债权属于相对于债权人,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债权,它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结果。

债权属于相对权,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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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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