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想要孩子抚养权问题委托律师处理的费用是多少离婚后不想要孩子抚养权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那么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能力抚养孩子。 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可爱的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如何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离婚后不想要孩子抚养权问题委托律师处理的费用是多少离婚后不想要孩子抚养权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那么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能力抚养孩子。
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可爱的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如何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婚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双方当事人都愿意通过协议书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有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都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是并不是说在离婚的过程当中就必须要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否则的话,没有办法保障孩子的权益。
离婚诉讼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很常见。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很多的纠纷也是就这两方面的问题展开的。
本文就离婚诉讼的相关证据作相应分析。
一、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离婚起诉证据目录。
《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离婚证据收集目录如下: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二、离婚如何收集证据、离婚案件证据目录?(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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