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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立案吗(离婚诉讼立案有什么注意事项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22:28:56 浏览量:27

离婚诉讼立案有什么注意事项1.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笔录等视听资料;2.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离婚诉讼立案有什么注意事项1.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笔录等视听资料;2.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1、身份证明;2、与被告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4)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5)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6)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7)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8)住房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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