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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分割财产必须写详细(离婚诉讼书中财产分割怎么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0:05:25 浏览量:54

1. 离婚诉讼书中财产分割怎么 2.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3. 相关阅读:生父母可以通过继承份额的方式继承吗 4.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5.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6. 相关阅读:儿媳妇有房产...

离婚诉讼书中财产分割怎么

如果双方离婚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事宜协商一致,按照离婚协议书内容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 男女平等原则;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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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可以通过继承份额的方式继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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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房产一般没有继承权的。

但如下情况除外:

  1. 如果公婆立遗嘱由儿媳妇继承的,按遗嘱继承,儿媳妇有继承权;

  2. 如果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婚夫妻遗产继承问题上,法律也是会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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