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 房产继承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孩子的东西怎么继承给大人?这其实也是民法典所说的内容,那么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看吧,大家知道不同种类的房产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吧。 房产继承中指的...
孩子的东西怎么继承给大人?这其实也是民法典所说的内容,那么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看吧,大家知道不同种类的房产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的所有权是属于被继承人的,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被继承人生前赠与的房产,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知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起草起诉状;
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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