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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怎么分(在建工程如何分割财产分录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1:51:01 浏览量:34

在建工程如何分割财产分录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建工程的过程中,购买资金是由工程局出具的,所购买资金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使用的,所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涉及到房屋的分割问题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的,所以说办理夫妻一方房屋的分割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不同的情形我们需要区别对待。 下面,律图将在下文就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为你做具体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房产如何分...

在建工程如何分割财产分录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建工程的过程中,购买资金是由工程局出具的,所购买资金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使用的,所以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涉及到房屋的分割问题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的,所以说办理夫妻一方房屋的分割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不同的情形我们需要区别对待。

下面,律图将在下文就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为你做具体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五)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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