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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撤销赠与(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否任意撤销)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0:42:21 浏览量:26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否任意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是可以撤销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是可以公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否任意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是可以撤销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是可以公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有关遗产继承协议的格式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首部。

包括标题、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财产等。

2、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夫妻两个人如果想办理离婚证,那么首先就得拿出结婚证来,也就是说两个人必须是已经领证的合法夫妻,如果说只是同居,没有领结婚证,那么也就不存在着离婚这一说。

对于每个人来说,婚姻都是人生的转折点,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在结婚之前必须要考虑清楚,离婚也必须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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