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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离婚协议能把房产给子女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4:52:02 浏览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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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能把房产给子女吗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离婚协议能把房产给子女吗的知识,跟着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看吧。

一、离婚协议能把房产给子女吗可以。

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离婚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留一份归档。

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申请工作人员把离婚协议书调出来,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交给当事人。

然后就可以直接办理再婚登记。

二、登记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协议离婚,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多久后可以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对于离婚案件中原告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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