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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离婚去哪办财产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1:39:01 浏览量:50

1. 协议离婚去哪办财产分割 2. 诉讼离婚的条件: 3. 相关法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去哪办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去哪办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

协议离婚去哪办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去哪办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

如果您是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

  1. 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 离婚证及复印件;

  3.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 房产证;

  5.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

  1. 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 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 提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 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总之,有些夫妻是婚后双方在领取结婚证,领了结婚证,但是由于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所以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双方有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债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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