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强制离婚程序有吗?我国没有强制离婚程序,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由《婚姻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由民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关于婚姻登记的流程:(一)行政程序。 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法律行为。 即,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
我国有强制离婚程序有吗?我国没有强制离婚程序,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由《婚姻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由民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关于婚姻登记的流程:(一)行政程序。
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法律行为。
即,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法律行为。
即:1、故意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构成侵害的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受害人确有性幻灭、被绑架等情形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造成无过错配偶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是明知道加害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从而构成犯罪的,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假冒假冒他人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本罪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或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而丧失人格权,则不产生代位继承权。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3、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身权利的侵害)。
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
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权利的社会危害远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干涉,就不应当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而应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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