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离婚的程序详解 2. (三)领取离婚证 办理离婚的程序详解 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
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
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
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
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a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b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c、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d 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e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所以夫妻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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