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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离婚怎么收集证据(离婚时搜集出轨证据,怎么样的证据)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0:51:15 浏览量:42

离婚时搜集出轨证据,怎么样的证据有:1.证人证言。 2.鉴定结论。 3.勘验笔录。 4.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离婚时搜集出轨证据,怎么样的证据有:1.证人证言。

2.鉴定结论。

3.勘验笔录。

4.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婚内出轨诉讼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婚内出轨诉讼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事实上,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无论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

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

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

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

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

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

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夫妻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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