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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电子证据具体是怎样的样式(离婚的电子证据具体是怎样的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0:55:47 浏览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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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电子证据具体是怎样的电子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电子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有关的文书、、家事、经济纠纷的证据、忠贞、团结、技巧的文字材料,电子证据的最好的方式就是以电子证据"target="_blank">证据证明。

在离婚诉讼"target="_blank">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在开庭时应该注意做好准备,不能因为特殊情况而影响到法院的审理。

开庭审理也是必要的程序,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法院离婚判决后不执行的后果生效吗?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的执行措施有哪些(一)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二)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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