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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的法律前提需要哪些证据(离婚赔偿的法律前提需要哪些)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3:16:28 浏览量:38

离婚赔偿的法律前提需要哪些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

离婚赔偿的法律前提需要哪些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

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

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二、离婚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所谓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

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二)由于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由当事人另行起诉。

(三)根据有关规定,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四)、判决宣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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