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
离婚案件中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
因此,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三、离婚转移财产有什么情形(一)转移存款。
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
(二)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
(三)转移房产。
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
(四)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
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
二、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应注意什么1、审查转让合同的真实性,注意审查转让主体是否符合相关的购房条件,是否存在共有权。
2、审查转让的主体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是否有效。
3、审查转让的主体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是否有效。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二手房,转让条件要是申请人的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或者其他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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