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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表(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0:15:52 浏览量:40

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30,下午13:30-17: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婚登记办理条件有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等。 关于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

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30,下午13:30-17: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婚登记办理条件有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等。

关于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吉林市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30,下午13:30-17: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吉林市结婚登记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8、当事人持有效证件。

三、吉林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地点(通潭西区)吉林市通潭西区B座1号网点。

四、吉林市民政局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对“兴安盟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的回答,婚检没有强制要求,最好还是去做,可以跟着父母一方或者是爷奶或者外公外婆一起去,但是最好还是找个医院熟人帮忙,以免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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