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变更子女姓氏有何规定子女的姓氏一般在出生后办理户籍登记时便予以确定。 《婚姻法》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姓氏的,应予准许。 因此只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姓氏,对抚养费如何支付也达成了一致,没有矛盾和纠纷,就可以了。 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变更就须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上述《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法律对变更子女姓氏有何规定子女的姓氏一般在出生后办理户籍登记时便予以确定。
《婚姻法》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姓氏的,应予准许。
因此只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姓氏,对抚养费如何支付也达成了一致,没有矛盾和纠纷,就可以了。
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变更就须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上述《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该《意见》的16条还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如果之前离婚判决时确定的抚养权归属,出现这些不利于被抚养子女的情况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而且,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可以按照其自身的意愿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更加有利于其自身的健康成长。
2、协议变更就像离婚时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一样,变更抚养权既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父母双方还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法院对于种变更方式,是准许承认的。
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儿子还生女儿,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上面都是会严苛按照法律的相关标准来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
但是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实际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特殊情况主要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等。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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