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何分割财产 一、公积金如何分割财产1、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2、被继承人死亡前,其名下的全部存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3、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有夫妻关系的知识产权,如继承人为两人或数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被继承人...
一、公积金如何分割财产1、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2、被继承人死亡前,其名下的全部存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3、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有夫妻关系的知识产权,如继承人为两人或数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供遗嘱或者遗赠,若有则就按照协议或遗赠办理。
5、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遗嘱人在国外立的遗嘱,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馆领直接公证)。
如果居住国不承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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