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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赔偿(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1:25:35 浏览量:32

1. 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 2. 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 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 一、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 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证据;人民法院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账簿等材料进行查证,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重大利益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证明...

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

一、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如何请求

  1. 离婚财产分割被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证据;人民法院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账簿等材料进行查证,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重大利益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财产的来源、数量、价值、状况、归属等;提供有关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如何查询对方名下的财产?1、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

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2、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

现在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

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

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

从理论上说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证号,通过银行的科技处都可以将当事人的存款情况查清。

从实践上看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在某家具体银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当事人的存款情况,但很难保证办事人员是否尽心尽力。

另外没有经验的当事人或律师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过问,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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