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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财产是什么诉(刑事自诉分割财产怎么分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0:36:33 浏览量:32

刑事自诉分割财产怎么分 一、刑事自诉赔偿金是怎么分1、刑事自诉赔偿财产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其性质恶劣,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私底下销毁,以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

刑事自诉分割财产怎么分

一、刑事自诉赔偿金是怎么分1、刑事自诉赔偿财产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其性质恶劣,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私底下销毁,以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继承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或遗产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双方是自行协商离婚的话,那么只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是双方认同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分割财产了,但如果是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财产,那么就必须要遵守相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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