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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财产的基础是哪些(分割财产的基础是哪些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7:55:04 浏览量:9

分割财产的基础是哪些(一)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的协议。 但必须是双方出于自愿原则。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可以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情况,逐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免出现遗漏,离婚后产生纠纷。 (二)起诉分割。...

分割财产的基础是哪些(一)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的协议。

但必须是双方出于自愿原则。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可以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情况,逐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免出现遗漏,离婚后产生纠纷。

(二)起诉分割。

离婚的时候,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什么的相关解答,希望以上的内容为您提供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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