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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后遗产怎么处理(放弃继承遗产后遗产如何处理?)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5:46:47 浏览量:12

放弃继承遗产后遗产如何处理?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放弃继承遗产后遗产如何处理?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2、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债的性质也不享有权利。

3、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翻悔。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放弃自己已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必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其他继承人许可。

倘若允许撤回,不仅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而且不利于继承关系的稳定,不利于公民的生产和生活。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4、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5、被放弃的继承份额的处理。

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

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

三、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具体为以下三类:(一)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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