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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 遗产归谁(放弃遗产继承材料有哪些_3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7:57:22 浏览量:11

放弃遗产继承材料有哪些_3.如果甲方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或者是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由公安机关开具死者的死亡证明。 有的人就做过伪造、篡改或者是其它手段伪造证据来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既可以是伪造遗嘱,也可以是以伪造证据指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如果公证遗嘱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那么就不应适用该遗嘱继承。 4....

放弃遗产继承材料有哪些_3.如果甲方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或者是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由公安机关开具死者的死亡证明。

有的人就做过伪造、篡改或者是其它手段伪造证据来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既可以是伪造遗嘱,也可以是以伪造证据指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如果公证遗嘱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那么就不应适用该遗嘱继承。

4.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5.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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