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2)本人的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委...
放弃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2)本人的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明。
(3)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三、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
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
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由于在生活当中,子女很少会在父亲或者母亲一个人去世的情况下就要求去继承父母的财产,所以大多数人形成的惯性思维会认为,夫妻当中的其中一个人去世以后剩下的这些财产就是配偶一个人支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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