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户主死亡没立遗嘱房子由谁继承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做出放弃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该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
房子户主死亡没立遗嘱房子由谁继承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做出放弃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该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权丧失的事由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2.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主要为您介绍了继承权丧失的特点和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
继承权丧失了怎么办?其实继承权的丧失包括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
绝对丧失是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会危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时,就会丧失继承权。
相对丧失是指如果所做的侵害行为征得了被继承人的谅解,继承权仍旧可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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