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如何保全房产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如何保全房产民法典对二手房买卖如何保全房产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诉讼保全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书、相关证据、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如何保全房产民法典对二手房买卖如何保全房产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诉讼保全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书、相关证据、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具体方式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房屋买卖申请公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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