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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有遗嘱其他继承人能分吗(损害其他继承人可否少分遗产)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7:03:20 浏览量:62

1.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 相关阅读: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损害其他继承人可否少分遗产(一)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如何多分遗产,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三者应该平分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

损害其他继承人可否少分遗产(一)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如何多分遗产,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三者应该平分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阅读: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公证人员审查无误后,应当出示公证书。

继承人可凭公证书办理遗产继承。

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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