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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方法(房屋遗产继承的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7:08:38 浏览量:19

房屋遗产继承的过程是怎样的被继承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持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程序要求在15天内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房屋遗产继承的过程是怎样的被继承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持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程序要求在15天内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登记时间变更的;(三)不动产的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四)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不动产登记不可以抵押了的情形有哪些(一)已经抵押了土地使用权期限;(二)地役权期限;(三)地役权期限;(四)地役权期限;(五)地役权的存续期间;(六)抵押权的设定、转移、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抵押的条件的相关知识,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抵押的房产如果是登记在银行的,并且产权证还没有抵押,银行的抵押权是要留置的,如果没有留置,那么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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