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屋继承权能否反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 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
放弃房屋继承权能否反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
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
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
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二、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
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有以下情形(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务能否偿还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可知,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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