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是否是必须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权,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并非是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 只有因为其不懂得放弃继承权,才做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只能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放弃继承权是否是必须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权,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并非是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
只有因为其不懂得放弃继承权,才做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只能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
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
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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