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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的无效条件有哪些(放弃继承权的无效条件)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7:56:03 浏览量:14

放弃继承权的无效条件是: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二)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

放弃继承权的无效条件是: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二)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三)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

(四)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

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

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

二、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后,不再对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承担责任。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失去了遗产继承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是不可以撤销的。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可以反悔撤销吗?1、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

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

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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