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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是不能继承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国家对农村房屋也有一定的管理规定,农村房屋的继承不仅可以继承,而且还可以赠与。
关于农村房屋继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属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范畴,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是要按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如果遗嘱或者法律规定无效,那么农村房屋就不能进行继承。
房屋继承与房屋买卖关系到继承的顺序,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宅基地房屋也可以进行买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户口本上的户主)之间进行,不能买卖。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影响其他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其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其他能够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效力的其他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百零四条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四)申请人住所、不动产权属证明;
(五)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六)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七)与他人共有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证明;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申请人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的权利;
(二)涉及房屋主体结构变更的;
(三)涉及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四)涉及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房屋登记簿、房屋所有权证不齐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房屋登记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证明等证书,并注明房屋坐落位置、房屋性质、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土地性质、房屋面积、房屋交付日期、房屋交付日期、房屋交付使用日期、房屋面积与契税分水岭日期、房屋面积不一致的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权属证书不一致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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