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监护权变更 > 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现在((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

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现在((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2:28:09 浏览量:44

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1、按照《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可以分为三种:(一)夫妻关系,也称夫妻关系,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

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姐妹之间可以房产继承吗1、按照《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可以分为三种:(一)夫妻关系,也称夫妻关系,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父母子女之间,包括生父母与养父母与养子女,也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

这里的父母子女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但是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

因此只要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就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基于收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所以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不能自行恢复,但是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这是由于收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的原因除了这两种情况,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是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是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不能通过收养关系而与养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姐妹 房产 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