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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怎么分割(征收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9:33:12 浏览量:16

1. 征收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 2. 温馨提示: 3. 财产归子女。 4. 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5. 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征收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时夫妻间对财产...

征收的房子如何分割财产

  1. 离婚时夫妻间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 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

  3. 法院分割财产时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给予补偿的原则。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1.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1.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

  1. 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增大。

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第一,财产归子女。

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

实际上,此类约定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男女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双方的所有收入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在处置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在婚后出现感情问题要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需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时也是会根据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去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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