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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的房产继承((精神病人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0:05:10 浏览量:70

1. 精神病人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2.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配偶死了怎么继承配偶的遗产? 4.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精神病人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精神病人是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的,只能由...

精神病人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精神病人是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的,只能由监护人代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配偶死了怎么继承配偶的遗产?

配偶死亡的,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处理。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处理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1.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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