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是否能继承 2. 遗嘱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是否能继承 只要满足了其他条件,就可以继承。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
只要满足了其他条件,就可以继承。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患有聋、哑、盲、哑、盲等生理特病,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所立的遗嘱就属于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患有聋、哑、盲、哑、盲等生理特点综合症,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或在重大误解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遗嘱形式有以下几种:(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
遗嘱继承人丧失、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遗赠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遗嘱继承人丧失、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放弃受遗赠权。
自然人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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