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诉讼离婚的条件 2.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3. 婚内财产协议一般怎么写? 离婚的父母多大才能有选择的机会? 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离婚也有其独特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么两种方式都是必要的,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
离婚的父母多大才能有选择的机会?
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离婚也有其独特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么两种方式都是必要的,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D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表明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已经确认。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常以调解协议的效力、变更或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方式做出。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债务承担不明确,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无法联系,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不便。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对一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认定不清,不能确认双方确实在该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导致离婚后财产分割不公平化,容易引起争议。
(2)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4)属于事实婚姻的,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两年,即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算。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如果是已婚,还需写清楚。
婚姻状况中应写明何时何离婚,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双方共同财产情况中的财产种类、名称、数量、价值等。
双方争执的问题,包括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归属。
处理意见。
如有一方要求另一方协助办理的,需要写明一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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