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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多少合适((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多少合适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0:59:56 浏览量:63

1.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多少合适: 2.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3.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4. 相关法规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多少合适: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多少合适:

  1.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1. 无条件给付期限。

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1. 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

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有条件的给付期限。

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1.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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