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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孑抚养怎么算((离婚孩子抚养相关规定))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40:05 浏览量:12

1. 离婚孩子抚养相关规定 2. 轮流抚养权是否可以要求 3. 轮流抚养权是否可以要求变更 离婚孩子抚养相关规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3年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离婚孩子抚养相关规定

  1.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3年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予准予。

  1.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根据上述我国法律的规定,首先如果父母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这个时候就会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了下去,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了轮流抚养权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轮流抚养权是否可以要求

轮流抚养权的问题是需要首先确定双方的轮流抚养权。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轮流抚养权就可以达成协议,如果在轮流抚养权没有出现问题时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

在轮流抚养权的问题上,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决定。

轮流抚养权归属于轮流抚养方式,法院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如果小孩还没有出生,则需要在双方共同抚养的基础上增加轮流抚养权。

轮流抚养权是否可以要求变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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