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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孩子的意向有用吗((离婚孩子抚养权征求孩子意见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1:46:24 浏览量:68

离婚孩子抚养权征求孩子意见吗?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给女方,会根据双方的生活条件和孩子自己的意愿进行决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疾病,比如突然出现打骂、虐待的孩子,或者是对孩子的严重行为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就可以跟对方商量不进行孩子的抚养权的选择,协商不行可以起诉。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根...

离婚孩子抚养权征求孩子意见吗?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给女方,会根据双方的生活条件和孩子自己的意愿进行决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疾病,比如突然出现打骂、虐待的孩子,或者是对孩子的严重行为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就可以跟对方商量不进行孩子的抚养权的选择,协商不行可以起诉。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由离婚夫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按揭买房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该房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双方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离婚之后,男女双方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协议进行变更,但是协议的变更需要在进行诉讼的审理之前进行,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可以,没有证据证明的话,另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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