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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归女方户口也得归女方吗((离婚抚养权户口派出所能判决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48:50 浏览量:59

1.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抚养权户口派出所能判决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夫妻...

离婚抚养权户口派出所能判决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后又再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子女的父或母探视可能不是很大的问题,有些是通过协商有些是必须要明确的,有些是间接抚养的。

因此,探视权的行使探视权应该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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