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是多少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一般是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实践中我们认为每个月支付比较普遍和恰当,选择一次性支付则必须要对方自愿,并能够有这个经济能力,原则上一次性支付是到十八周岁为止,以离婚时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来确定抚养费用。 问题十一、如果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向未成年子女支付抚育费用,应该怎么办?答:《离婚...
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是多少离婚抚养费支付期限一般是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实践中我们认为每个月支付比较普遍和恰当,选择一次性支付则必须要对方自愿,并能够有这个经济能力,原则上一次性支付是到十八周岁为止,以离婚时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来确定抚养费用。
问题十一、如果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向未成年子女支付抚育费用,应该怎么办?答:《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所以在一方不给付的情况下,只能以被抚养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之后,一方仍然不给付,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十二、支付未成年子女抚育费用的期限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原则上是到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
问题十三、如果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尚未独立生活,还可以要求父母承担自己的生活费和学费吗?答:如果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
1、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十四、抚养关系的变更是否必须要通过人民法院?答: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离婚的时候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那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私下自己达成一个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注明抚养权的变更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
如果离婚的时候是经过人民法院,那么还是建议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因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如果私下协议变更,以后如果发生纠纷,原则上还是要以法院的裁判文书为准。
实践中还有一些非婚生育子女的,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以后如果要为小孩上户口,那么则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起诉拿到裁判文书以后,相关部门才能为小孩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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