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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礼金三金要的回来吗((离婚后三金和彩礼能退还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5:10:32 浏览量:18

1. 离婚后三金和彩礼能退还吗 2.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后三金和彩礼能退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

离婚后三金和彩礼能退还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五条【夫妻一方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如果在婚姻法中,男女双方与婚姻关系的基本上没有财产需要专门的划分,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婚姻的基本上都是有一个细分的,就是如果一方是军人的话,那么需要进行一定的量刑,如果没有军人的话,那么就只有五年了,所以如果另一方是军人的话,那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划分,一般来说,如果是“违法行为”,那么就要进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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