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涉外结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一、马鞍山涉外结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2、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有效通行证,护照,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
马鞍山涉外结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一、马鞍山涉外结婚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2、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有效通行证,护照,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马鞍山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向安徽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递交材料。
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2.审查:安徽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3.办结: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制发,统一编号、登记并加盖公章、钢印。
三、马鞍山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条件一方是我省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他们自愿协议离婚。
四、马鞍山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向安徽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递交材料,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2.审查:安徽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3.办结: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制发,统一编号、登记并加盖公章、钢印。
五、马鞍山涉外离婚登记办理依据【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涉外离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需要的基本材料是一样的。
涉外离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需要的基本材料是一样的。
涉外离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办理的程序是一样的。
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交民政局备案一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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