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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说给抚养费,后面不够可以起诉吗((离婚时说好的给抚养费吗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1:25:14 浏览量:32

离婚时说好的给抚养费吗不是。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离婚时说好的给抚养费,有好的抚养费义务。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离婚时说好的给抚养费吗不是。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离婚时说好的给抚养费,有好的抚养费义务。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有哪些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

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

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

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

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所以当事人对抚养费具体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不确定,可以由父方或母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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