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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抚养的一方应给抚养费多少?((离婚未要孩子抚养费多少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1:48:08 浏览量:74

1. 离婚未要孩子抚养费多少 2.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离婚未要孩子抚养费多少 离婚未要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离婚未要孩子抚养费多少

离婚未要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1.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是什么?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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