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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可以继承土地吗((没有户口继承宅基地怎么办))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6:55:04 浏览量:15

1.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 2.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没有户口继承宅基地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没有户口继承宅基地怎么办首先要确权,不然不行。 继承权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的身份状况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按...

没有户口继承宅基地怎么办,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没有户口继承宅基地怎么办首先要确权,不然不行。

继承权的分配应根据权利主体的身份状况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逝者死亡,那丧偶儿媳是没有继承遗产的。

但是,丧偶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权利,其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

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详见《民法典》第128条)

  1. 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在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由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详见《民法典》第128条)

  1. 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时,明知该代位继承人无权继承,而是其父母已经死亡的,由于子女已经死亡,其父母仍是原告的法定继承人,没有理由,在其死亡后,原告无权要求被告参加继承。

(详见《民法典》第128条)

  1.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经本人同意,继承人的继承权就不能变更。

(详见《民法典》第125条)

  1.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详见《民法典》第125条)

  1.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继承人不能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其遗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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