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让程序 2. 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没有户口怎么继承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
没有户口怎么继承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离不开宅基地的使用,而且宅基地的使用寿命远不能过短,一旦过短时间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就容易增加价值,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失去。
因此,必须注意对他人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使用,防止他人以自己的房屋为已有房屋而不顾法律的规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转让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办理房屋转让,并向交易窗口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合同文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申请农村房屋预告登记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书中已有房屋权属的,应当提交证明其房屋权属的材料;已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权属证书。
预告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房屋预告登记的日期、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编号和房屋权属证书编号。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地点,申请人可以是房屋登记机关或者房屋登记信息处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申请人指定的房屋登记机关,也可以是有关工作人员。
房屋预告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
(4)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
(5)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撤销权预先登记申请书原件;
(6)抵押权人放弃房屋抵押权的证明。
房屋已出租的,提交承租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房屋已被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房屋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提交司法机关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
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宅的,提交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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