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继承人该怎么办 2. 遗赠抚养费是多少钱? 3. (一)立遗嘱的目的 却没有继承人该怎么办呢?那么,在实际继承的时候,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就应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律师在线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继承人该怎么办 (一)根据《民...
却没有继承人该怎么办呢?那么,在实际继承的时候,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就应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律师在线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对其遗产的处分行为予以承认的,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受遗赠人无权要求受遗赠人在遗产处理时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百八十六条【遗产的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同时,为了体现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本条又规定了“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所谓“处分”,是指把被处分的财产分开,单独地置于遗嘱人的名下。
对于遗嘱人的这种处分行为,必须要有遗嘱人亲自履行了遗嘱的义务。
并且,对于此种处分行为,应由本人亲自来行使,因在设立遗嘱中,遗嘱人并未亲自为他人立遗嘱,因而不能直接参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其并不以遗嘱的内容为准。
在现实生活中,若遗嘱人事后经他人的申请又将此财产立下,但是,在撤销该遗嘱时,应当用遗嘱人的财产妥善保管,以免其生前处分财产而使其财产处于不可能的状态。
如果遗嘱人未将财产妥善保管,他就不能将该财产留给上述人,否则,其财产损害责任就不能成立。
遗嘱继承人将其财产直接转归自己的财产,他的财产是遗产,继承人仍然可以占有,如果继承人已将该财产合法留给他人,那么,他既没有直接处分财产的故意,也没有先处分该财产的故意,当然没有妨碍对该财产的管理行为。
其次,该财产应当是由继承人的合法占有,就是因为其对他人已经有处分权,所以,有理由认为该财产应当是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从权利行使的角度来看,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并不存在着所有权的问题,这是所有权的真正权利人的“物”,必须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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